抵押权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那吗大家知道什么是抵押权首次登记,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又是怎样的呢?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抵押权首次登记
首次登记即意味着在此之前没有进行过抵押登记。一旦后续再有抵押,则第一次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有权先受偿完毕。
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①《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视单位性质提供);②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夫妻共有的还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委托代理的,需提供:①《委托公证书》原件;②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③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由监护人代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的,还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原件、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
5、抵押合同。
(1)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2)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应当提交已存在债权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对于抵押权首次登记,就是先前没有做过抵押的,一旦后续再有抵押,则第一次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有权先受偿完毕。希望以上的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