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那么委托人有什么权利,委托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来了解一下吧!
委托人有什么权利
(1)选择受托人的权利;
(2)选择委托权限、委托方式;
(3)选择处理委托事务的方式的权利;
(4)听取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结果的权利;
(5)要求受托人为其过错赔偿的权利;
(6)对受托人的辞任予以承诺的权利;
(7)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权利;
(8)解除委托合同的权利。
《合同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定义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 委托范围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委托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1、委托人要承担法律后果。在代理法律关系中,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从事法律事务,受托人从事事务的后果自然归结到委托人身上,但受托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无权代理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结合上述的文章我们可以知道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希望以上的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