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那么什么案件要报检察院,检察院什么情况下立案呢?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案件要报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检察院直接管辖的刑事案件有以下4种:
1、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
对司法人员的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是检察院的主要职责之一,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行为,属于检察院直接管辖。
2、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
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是刑诉法明确规定的禁止行为。
3、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
公民的住所和工作场所,未经司法程序的批准不得搜查。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非法搜查,本身就是犯罪行为。
4、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如果需要检察院直接受理,层报省级检察院后可以经批准后直接受理。
检察院什么情况下立案
1、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2、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3、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当事人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结合上述的文章,我们可以知道具体的哪些案件要报检察院,检察院立案条件也有一定要求,并不是所有案件都会由检查机关处理,检查机关将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决定是否立案处理。希望以上的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