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那么法人跟负责人有什么区别,法人就是单位负责人吗?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人跟负责人有什么区别
法人是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照法律规定单独具有民事权利和担负民事义务的机构。
重要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明文规定,按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明文规定,意味着法人从事专业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专业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局限,不能抵抗善意相对人。
负责人是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的登记注册注意事项其中之一。负责人就是指意味着经营单位及分公司行使职权、主持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人。通常由经营单位或分公司所从属关系的上级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公司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法人就是单位负责人吗
单位负责人不一定是法人。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主要有两类: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 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有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具体指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等。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结合上述的文章,我们可以知道法人是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照法律规定单独具有民事权利和担负民事义务的机构。另外大家还要知道单位的负责人并不一定是法人,希望以上关于法人的相关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