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认定需要确保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是在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那么赔偿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签订的赔偿协议不履行怎么办呢?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赔偿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和解协议存在下列情形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和解协议:
(一)签订的合解协议显失公平的;
(二)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
存在下列情况的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了国家利益;
(二)协议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达成的协议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达成的协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协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以上所说的可撤销或者无效情形外,当事人签订赔偿协议后应当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反悔。
签订的赔偿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签订的赔偿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仲裁或民事诉讼。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支持起诉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还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还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依法院的确认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综合上述的文章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签订的赔偿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仲裁或民事诉讼。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希望以上的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