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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的主要证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11-24 09:47:56 文章作者:大律师在线 阅读次数:195
【本文摘要】: 赌博行为是指二人以上以营利为目的,以一定钱财为赌注,互赌输赢非法获取钱财,赌资数额较大,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那么赌博罪的主要证据是什么,聚众赌博罪是怎样量刑的呢?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赌博罪的主要证据是什么常见的证据类型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

赌博行为是指二人以上以营利为目的,以一定钱财为赌注,互赌输赢非法获取钱财,赌资数额较大,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那么赌博罪的主要证据是什么,聚众赌博罪是怎样量刑的呢?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赌博罪的主要证据是什么

 赌博罪的主要证据是什么

常见的证据类型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第五条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聚众赌博罪量刑

聚众赌博罪量刑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同时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主要人员,只是一般参与人员,通常进行刑事拘留和罚款。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合以上的文章,我们可以知道聚众赌博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对于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远离赌博,热爱家庭,希望大家认真了解以上关于赌博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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