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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要复议复核

发布时间:2022-11-25 09:56:02 文章作者:大律师在线 阅读次数:310
【本文摘要】: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请求特定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的一项制度。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复议复核,申请复议和申请复核的区别是怎样的?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什么情况下需要复议复核行政复议复核则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请求特定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的一项制度。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复议复核,申请复议和申请复核的区别是怎样的?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情况下需要复议复核

 什么情况下需要复议复核

行政复议复核则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而进行审查核对,也就是说复核是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机关再次进行复查核定。

以下几种情形都是先复议再复核,复议找同级,复核找上级。

①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提出;

②取保候审中被取保候审人对没收保证金不服;

③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

④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不服;

⑤公安机关对检察院在立案监督中通知其撤销案件不服

刑事复议、复核机构应当自收到刑事复议、复核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内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一)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权受理的公安机关提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在五个工作日以内补充相关材料,刑事复议、复核时限自收到申请人的补充材料之日起计算。

公安机关作出刑事复议、复核决定后,相关人员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不予受理。

申请复议和申请复核的区别

申请复议和申请复核的区别

1、复核:法院判处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

2、复议: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复核与复议的区别。

复核和复议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复议指对已经作出了决定的事项做再一次的评议和讨论,确定原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符合事实。而复核强调的是对某一事项的决定作出进一步的讨论核实以提高决定的正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资源确权、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等各种行为。小编还整理了复议和复核的相关区别,希望以上的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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