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有这样一种情况,当公务人员在处理公务的时候,出现一些阻碍公务人员工作的行为,这属于是妨碍公务,接下来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什么行为属于妨碍公务,妨碍公务行为是怎么处理的呢?
什么行为属于妨碍公务
1、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例如利用暴力或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国家劳动部门、国家卫生部门、税务部门、文化部门、邮政部门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执行职务、执法检查。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例如各级人大在开会期间或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评议“一府两院”工作期间,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止代表履行上述职责的行为。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这种情形主要指地震、洪水、疫情发生时,红十字工作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等行为时,行为人以暴力、威胁阻止其履行职务。
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家安全机关、
5、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人民警察正在执行职务,行为人以暴力袭击,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也不管执行职务是否与其有关系,均构成妨害公务罪。
妨碍公务行为怎么处理
妨碍公务根据具体情节的不同,可分为妨碍公务行政违法行为和妨碍公务犯罪行为。
第一,对于妨碍公务行政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
对妨害公务罪当中的侵犯对象,除了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还包括了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中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以上的文章详细的介绍关于妨碍公务的相关内容,希望这些信息对大家学习法律知识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