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生活中,抚养关系是父母与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 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那么大家知道什么叫事实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叫事实抚养关系
1、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继父(母)对未满18岁的继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
2、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关系:养父(母)对未满18岁的养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
3、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4、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5、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6、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形成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
1、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虽然在现实中,有继子女已经成年,但继父母对其学业、事业予以照料或资助的情况存在,但父母对成年子女的这种照料或资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所以不能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2、有共同生活的事实。单纯的给付一定钱财,而不在一起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的生活、学习没有任何关心照顾、培养,不宜认定双方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3、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对于究竟维持多长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事实收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为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收养。另外形成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主要是包括了有共同生活的事实,希望以上的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