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的感情不和,但是又无法协商一致离婚的话,其中的一方就可以提起诉讼离婚,那么大家知道离婚开庭要带什么材料,起诉离婚缺席怎么判呢?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开庭要带什么材料
1、离婚起诉状。这是一份基本的诉讼材料。合格的离婚起诉状应该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落款等几项内容。
2、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您的身份证原件已过期,或者其记载事项与户口本不同,则应该向法院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被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如果原告没有该材料,则应该让原告所委托的律师向公安机关调取。
4、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有的当事人的结婚证可能已经丢失或者双方在闹矛盾时已被毁损、被对方扣留。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及其委托的婚姻律师应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开婚姻状况证明。
5、未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无法提供,则应该想办法向相关部门调取。
6、管辖凭据。关于这项材料,有时可以是原、被告的户口本、身份证,但在某些情况下则是其它,需要由专业离婚律师来准备。
起诉离婚缺席怎么判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一)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二)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并且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不到庭就无法查清赡养、抚育、扶养义务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综合上述文章,我们可以了解,离婚开庭所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另外,当起诉离婚的时候,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处理。我国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保留了缺席判决制度,在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下,如果法院查明符合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可以在被告缺席情况下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