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由于识人不淑,有的人结婚以后会发现自己的另一伴有家庭暴力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家暴应付什么责任,家暴应该找什么部门处理呢?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家暴应付什么责任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虐待行为。它包括对配偶(前夫、前妻、同居人或男女朋友等亲密关系)、亲子、手足或长者的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1、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第1042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和遗弃。通常意义而言,家庭暴力行为分为两类:对身体的暴力行为和对精神的暴力行为。家庭暴力不同于日常生活中偶尔的打闹、争吵,其程度要轻于虐待行为,只有经常性、持续性的家庭暴力才构成虐待。
根据刑法第260条之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将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人伤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家暴应该找什么部门处理
(一)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二)根据《民法典》第1079的规定,可以将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作为离婚的法定事由,也就是说,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以受到暴力侵害为由作为离婚的条件,作为法律赋予受害人的一项权利,受害让也可以不提出,法院也不能以此为由判决当事人离婚。
(三)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的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申请离婚后的过错赔偿,即在离婚后可以依据《民法典》关于离婚过错赔偿的规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
(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虐待行为,当遭遇到家庭暴力行为的时候大家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可以向居委会或者是法院提起诉讼,保护好自己。希望以上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