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那么具体什么是什么是反担保协议,担保与反担保的区别呢?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反担保协议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的范围
(1)担保人于担保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支出及其他必要费用(如运费、汇费等)
(2)上述支出款项的利息;
(3)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含质物的保管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与反担保的区别
1、概念不同: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作出赔偿。而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2、方式不同:
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3、对象不同:
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即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
4、当事人不同:
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为债权人与担保人,而债务人尽管与债权人之间有主合同关系、与担保人之间有委托合同关系,并且也要受到担保合同的效力作用,但却不是担保合同的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
【反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反担保是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此外,担保和反担保的在概念、方式。对象和当事人方面是有所区别的,希望以上的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