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具体的什么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
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醉酒驾驶、追逐驾驶、从事校车或客运车业务超载超速、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四种形式,即在道路上实施以下行为: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客体:危险驾驶罪规定在刑法分则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安全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危险驾驶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交通安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要件,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希望以上的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