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那么短期非法拘禁判什么刑,非法拘禁可以判缓刑吗?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短期非法拘禁判什么刑
非法拘禁是有一定构成要件的,构成非法拘禁罪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1、非法拘禁他人时间达24小时以上(含本数);
2、非法拘禁期间有殴打、侮辱情节则不需要考虑拘禁时间的因素,可以直接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3、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每次持续时间超过4小时或者累计时间超过12小时,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使用暴力致残、致人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拘留期间给对方造成人员伤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杀人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238条之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拘禁可以判缓刑吗
非法拘禁罪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但是需要符合被判处缓刑的条件。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结合上述的文章我们可以知道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本罪保护的法益是他人的身体活动自由,即行为自由。另外非法拘谨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但是需要符合条件。希望以上的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