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接下来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一下有罪免刑什么意思,定罪免刑的情形都有那些?
有罪免刑什么意思
有罪免刑,是指某一行为在被刑法评价为构成犯罪的情形下,基于特定事由不对该行为人予以刑罚处罚的一种制度。
有罪免刑的适用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实际法律后果是行为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即对行为人赋予“有罪无刑”,这打破了单纯报应刑支配下“罪即刑”的线性逻辑关系,使得“罪”与“刑”相分离。
作为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之一,有罪免刑是刑罚轻缓化和非刑罚化的实现途径之一。
定罪免刑的情形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 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 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案件告诉才处理: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的除外);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这几种犯罪的追究以被害人等的告诉为必要条件,如果没有法定人员告诉,或者告诉以后又撤诉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加之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
综上所述,有罪免罚又称为免除刑事处罚,是指的是某个行为在被刑法评价为构成犯罪的情形下,不对行为人给予刑法处罚的一种制度,定罪免罚的情形是被告人的行为对社会危害不大的。根据相关的规定可以免除的,希望以上信息对大家了解法律知识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