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是法院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设置巡回法庭,或者不定期到巡回地点受理审理案件的制度。那么大家知道什么案子能去巡回法庭,立案是去法院还是法庭呢?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案子能去巡回法庭
巡回法庭审理案件有:1、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2、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
1、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4、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5、刑事申诉案件;
6、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7、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8、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9、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10、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11、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立案是去法院还是法庭
立案是去法院的,符合起诉条件的,是应当在七日内立案的,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是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巡回法庭在诉讼中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吗,它处理的是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它可以提高案件办理的效率。此外,一般来说立案之后是去法院的。希望以上的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