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追偿权的定义是当事人对他人造成的侵害有权要求追究赔偿责任的情况,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当事人受到的侵害后果来进行认定,那么具体的什么叫做追偿权,民事案件的追偿权分几种呢?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叫追偿权
追偿权的法律性质是一种请求权。
1.“请求权”的第一层含义,是指在获得某种特定的给付的要求。他人可以请求这种给付,至于该他人能否获得其希冀的给付,则是另一回事。
2.请求权定义为“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该种请求权以存在一项有实体法依据的请求权为前提。
在另一方面,该请求权不一定非得(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提出不可。该项请求权的存在,不受是否有人提出主张的影响,也不受债权人是否知悉其请求权的影响。包括债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
《民法典》规定的各类追偿权属于债权请求权。追偿权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保证人求偿权的产生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保证人已经对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
(二)主债务人对债权人因保证而免责。如果主债务人的免责不是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引起的,保证人不得主张求偿权。
(三)必须是保证人没有赠与的意思
民事案件的追偿权分几种
1、追偿权纠纷包含两种情况:
(一)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
(二)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
2、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属于物权,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属于债权,担保责任追偿权,又称为代位求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担保人只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清偿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即可取得对债务人的偿还请求权,即追偿权。
3、合伙债务追偿权是指清偿了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对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部分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民法典》第973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企业法》第40条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两部法律都规定了合伙人内部的追偿权。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追偿权的法律性质是一种请求权,是指在获得某种特定的给付的要求。他人可以请求这种给付,民事案件的追偿权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主要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和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希望以上的信息对大家有帮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