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贷款的时候需要担保人,是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到时候借款人无法还款,由担保人承担,说到担保,那么大家了解质押和抵押吗,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质押和抵押
质押是债务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
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的特征有:(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二)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
抵押与质押的主要区别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移转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综合上述文章所述,质押和抵押作为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两种担保方式,它们都是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此外,质押和抵押在三方面存在着区别,主要是标的物、方式和范围的不同,希望以上关于质押和抵押的咨询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