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对专利保护已经有了自己的了解,但是有时候专利保护期限已过的专利,我们能够利用来生产产品么?这样会不会对原来的专利构成侵权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05年5月10日,A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一项名称为;;;正转链条给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06年12月授权公告,专利有效期至2015年12月。B公司是A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由于生产技术不如A公司、B公司的销售收入一直不如A公司。为提高产品质量,B公司于2016年1月使用了A公司的失效专利进行新一代产品的生产。由于B公司新产品价格仅为A公司的80%,因此新产品投放市场后,让A公司流失很多老客户。A公司对B公司的行为表示非常不满,但专利有效期已过,不知道能否阻止B公司的非法行为。
请问:B公司对A公司失效专利的使用,构成侵权吗?
本案主要涉及的是失效专利的利用问题。
失效专利,是指因法律规定的各种原因而失去专利权、不再受专利法律保护的专利,成为公知技术。失效专利只是指在法律意义上不保护专利权人的独占权、并不是说它在市场上没有意义,对失效专利进行研究与挖掘,可以获得更多的技术信息改进现有技术,促进新技术的研发,进而赢得更好的市场效益。
失效专利有两个效用:一是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无偿使用;二是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无偿地对失效专利进行改进并实施。
本案中,A公司的;;;正转链条给煤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因保护期限届满而失效,成为公知技术,因此B公司可以合法无偿使用此专利技术,并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进,生产新产品投放市场,因此并不构成对A公司的侵权。
专利技术的法律保护失效与市场的消失并不能画等号,如企业在感叹技术能力不足、不能占领市场时,不妨考虑搜寻失效专利,在失效专利的基础上进一步研发,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进步。
失效专利的获取途径可有以下方式:
(1)通过光盘获取失效专利申请。
由专利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的《中国失效专利光盘数据库》,大约存贮了25万条失效专利信息,是检索中国知识产权局自1985年4月1日以来有关学科失效专利信息的重要文库,具有检索途径多、功能强、速度快的优点,检索结果还显示该专利失效的原因和日期。
(2)通过网络获取失效专利。
通过计算机网络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并进入该网站,点击中国专利文献数据库,失效专利文献便出现,供人们选择利用。
(3)从常规途径获取失效专利。
通过印刷型专利文献《中国专利索引》《专利公报》和《专利说明书》获取失效专利。
《专利法》(2008年修正)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